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

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620*****0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翔翔 133*****396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0 10:45 - 2024-11-25 10:45

采购单位:株洲市二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
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3.1 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3.3 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不良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详情请见《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竞价文件》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软件开发服务; 描述: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采购需求:(1)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及应用接口要求 以省局下发的《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V1.1.26)》、《湖南省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实施方案》为基本依据,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成接口改造联调,确保进销存及溯源码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验收通过标准详见《湖南省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实施方案》。 (2)湖南省检验检查互认数据采集及应用接口要求 主要是通过《株洲市检查检验共享互认系统信息技术方案(V1.0.1)》文档为株洲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系统(以下简称互认系统)同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验数据采集和对接的技术规范,完成接口改造联调,从而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业务场景需求。 (3)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为采购方提供接口后期维护服务。在免费维护期内,基于原始接口规范有调整或更新,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新的接口规范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套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竞价文件.pdf

响应附件要求:一、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四、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4:分项价格表 五、 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详情请见《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委托开发项目竞价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株洲市 石峰区 响石岭街道 响田东路269号株洲市二医院信息管理科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株洲市二医院医保药品溯源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口开发项目 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为采购方提供接口后期维护服务。在免费维护期内,基于原始接口规范有调整或更新,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新的接口规范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项目验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四十五,质保一年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余款不计利息。
,株洲市,株洲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委托 溯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