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残疾人托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4年残疾人托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HZZB-JI-02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残疾人托养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4-HZZB-JI-021

四、项目名称:2024年残疾人托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岐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北环路11号副1号

联系方式:091*****134

供应商(乙方):岐山县中医医院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

联系方式:199*****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 21(人) ¥5,985.00 ¥125,685.00 计划实施凤鸣片区精神残疾人托养21人(凤鸣镇、蒲村镇、故郡镇、益店镇、青化镇、京当镇)),项目资金12.6万元。一、托养服务内容:1.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2.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较显著提高,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提高,融入社会生活程度得到较显著改善。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及家属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满意度应普遍达到80%及以。二、残疾人托养服务承接方要求:1.承接主体指依法建立、合法运营,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相关准入标准,经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的机构。2.承接机构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证明文件。3.承接的托养服务类型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试行)》(残联发〔2013〕20)号、《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6-2013)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合同金额: 125,68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陆佰捌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01月10日

履约地点:岐山县残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岐山县中医医院精神托养协议.pdf

岐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残疾人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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