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我县2024年共有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现将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河北峪耳崖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2.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3.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河北峪耳崖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zip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11.pdf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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