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LBZC2024-J1-020224-G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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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成交 信息 | 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8-6号25栋四层419-424号(原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标准厂房项目-5号楼) 成交报价(元):肆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整(¥******.00元)。 | 供应商名称:来宾市水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来宾市维林新城七巷2号(维林新城开发区332号) 成交报价(元):伍拾壹万陆仟伍佰柒拾伍元整(¥******.00元)。 |
2 | 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品牌 规格 型号 1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品牌 规格 型号 1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详见 附件 |
3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条规定,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柒仟零肆拾肆元整(¥7044.00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条规定,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柒仟柒佰肆拾玖元整(¥7749.00元)。 |
4 | 其他补充事宜 |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 评审价:肆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整(¥******.00元)。 |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企业。 评审价:伍拾壹万陆仟伍佰柒拾伍元整(¥******.00元)。 |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拟按照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来宾市水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结果
附件信息:
标签: 食堂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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