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辽宁省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第一阶段结果公告
年度辽宁省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第一阶段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第一阶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臭氧前体物高值区溯源及秸秆离田卫星遥感监测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6时14分37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由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空气质量分析及预报支撑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中标(成交)金额:1,092(元)
评审总得分:86.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空气质量分析及预报支撑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空气质量分析及预报支撑服务(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1)辽宁省空气质量排名、对比变化综合分析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实测审核后数据,开展辽宁省在全国31个省份中污染形势分析,包括当月和累计月六项污染物浓度、优良率和重污染率和改善率等。服务期限为自中标后12个月,服务期内提供分析报告不少于12份。开展辽宁省各城市空气质量分析,包括六项污染物浓度、优良率、重污染率,综合指数的当月和累计月分析、同比改善分析等;开展辽宁省各城市在168城市中的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包括当月和累计月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污染形势及变化情况等。服务期限为自中标后12个月,服务期内提供分析报告不少于12份。(2)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支撑技术服务依据统计模型城市预报产品:每日提供两种统计模型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产品,具体为辽宁省14个城市未来10天(含当日)逐日和逐小时AQI及六项污染物(PM2.5、PM10、O3、NO2、SO2、CO)浓度预报结果,以及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等级预报结果,以表格或曲线图的形式展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后12个月,服务期内提供预报产品不少于365份。周边地区预报分析日报:每日提供一份辽宁省周边地区预报分析日报,主要内容包括基于预报结果研判未来7天周边地区是否存在大气污染过程风险,以及结合风速风向等气象条件研判辽宁省及周边地区上下游污染传输影响。服务期限为自中标后12个月,服务期内提供预报产品不少于365份。
服务要求:用户培训:服务期内至少开展面向采购人的线上培训1次。
服务时间:自中标后12个月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的辽宁省空气质量排名、对比变化综合分析技术服务和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支撑技术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烨、李东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臭氧前体物高值区溯源及秸秆离田卫星遥感监测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空气质量分析及预报支撑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按预算金额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确定时间:2024年11月20日;(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6)中标人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4*****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定时间稿)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第一阶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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