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CZB042024110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2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 万元,质量:符
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沃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1 万元,质量:符
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5 万元,质量:符
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邹坦胜高级工程师、证书
编号:B202309B90100001;
中标候选人(河南沃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范琛职称:高级工程师(副
高级)
证书编号:B202009B90100009;
中标候选人(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B202009B9010007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沃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成交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沃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成交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应答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
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
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
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表示感谢!
三、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2、项目编号:LCZB04202411030
3、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4、比选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项目的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5、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比选包。
7、服务周期:30 日历天。
8、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0000.00 元。
二、比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比选公告。
三、评审情况
评审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
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了评审,首先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
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各应答人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
审;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认真、公平、公正地评审、评价、比较。推
荐了 3 名成交候选人。
四、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应答报价:270000.00 元
2、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3、服务周期:30 日历天
4、项目负责人:邹坦胜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沃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应答报价:251000.00 元
2、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3、服务周期:30 日历天
4、项目负责人:范琛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应答报价:275000.00 元
2、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3、服务周期:30 日历天
4、项目负责人:刘勋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25 号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88897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韦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邮 箱:LCZBDL004@163.COM
备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3 日,各应答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比
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
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
项目的应答人表示感谢!
发 布 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25 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371-671888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韦先生、周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5
电子邮件: LCZBDL0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