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名称 | 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 ||
建筑面积 | 1.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65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667830.4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49743447.97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等。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建安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建安费20%的工程预付款。建设期工程款按计量支付,每期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金额的85%(预付款按相应比例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财政结算复审后,支付至结算复审价的95%。余款在主要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二年内付清(不计息)。 (2)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方式: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前,设计费支付不超过设计费暂定价30%;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完成补充协议签订,按补充协议支付至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本项目乐安县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和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联合体中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袁晓忠,注册编号20093301403 | ||
工程名称 | 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 ||
建筑面积 | 1.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65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667830.4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49743447.97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等。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建安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建安费20%的工程预付款。建设期工程款按计量支付,每期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金额的85%(预付款按相应比例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财政结算复审后,支付至结算复审价的95%。余款在主要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二年内付清(不计息)。 (2)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方式: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前,设计费支付不超过设计费暂定价30%;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完成补充协议签订,按补充协议支付至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本项目乐安县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和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联合体中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袁晓忠,注册编号20093301403 | ||
工程名称 | 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 ||
建筑面积 | 1.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65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667830.4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49743447.97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等。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建安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建安费20%的工程预付款。建设期工程款按计量支付,每期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金额的85%(预付款按相应比例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财政结算复审后,支付至结算复审价的95%。余款在主要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二年内付清(不计息)。 (2)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方式: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前,设计费支付不超过设计费暂定价30%;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完成补充协议签订,按补充协议支付至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本项目乐安县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和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联合体中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袁晓忠,注册编号20093301403 | ||
工程名称 | 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 ||
建筑面积 | 1.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65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667830.4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49743447.97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等。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建安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建安费20%的工程预付款。建设期工程款按计量支付,每期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金额的85%(预付款按相应比例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财政结算复审后,支付至结算复审价的95%。余款在主要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二年内付清(不计息)。 (2)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方式: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前,设计费支付不超过设计费暂定价30%;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完成补充协议签订,按补充协议支付至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本项目乐安县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和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联合体中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袁晓忠,注册编号20093301403 | ||
工程名称 | 乐安县城3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 ||
建筑面积 | 1.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65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667830.4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49743447.97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等。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建安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建安费20%的工程预付款。建设期工程款按计量支付,每期支付不超过当期审核金额的85%(预付款按相应比例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财政结算复审后,支付至结算复审价的95%。余款在主要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二年内付清(不计息)。 (2)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方式: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前,设计费支付不超过设计费暂定价30%;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完成补充协议签订,按补充协议支付至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本项目乐安县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和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联合体中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袁晓忠,注册编号2009330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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