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示

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示

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拟对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采购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博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条款:
第三条付款方式3.1本合同金额共计含税人民币1,5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元整。款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3.1.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合同预付款,即¥46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元整;
3.1.2项目交付并正式运行后1个月,乙方向甲方申请初步验收,系统功能符合并且双方签署软件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给乙方,即¥1,00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壹仟元整;
3.1.3项目满足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事项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最终验收,甲方于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尾款,即¥*****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
现修改为:
第三条付款方式3.1本合同金额共计含税人民币1,5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元整。款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3.1.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合同预付款,即¥46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元整;
3.1.2项目交付并正式运行后1个月,乙方向甲方申请初步验收,系统功能符合并且双方签署软件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给乙方,即¥9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肆仟元整;
3.1.3项目满足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事项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最终验收,甲方于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尾款,即¥******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保证系统建设质量、进一步优化款项支付流程,根据集体决策,拟就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项目合同付款比例变更,与深圳市博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福安云健康管理系统”采购合同书之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干部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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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福安云健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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