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设备合同公告

血液透析设备合同公告

血液透析设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21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邦恒盛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

2、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ZZFCG-2024-024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详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30个日历日内。

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方式: 送货上门
四、付款: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70%货款,验收6个月支付合同总额20%货款,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10%货款余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采购人执 贰份,供应商执 贰份,采购办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日 合同订立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九、合同主体

甲 方: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乙 方:湖南中邦恒盛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崇

委托代理人:尹先平 张舜华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话:0731-********

传 真:

传真: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

账户:810*****125*******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液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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