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

二、合同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KEQQZFCG-DDFW-2024-******

四、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大街328号

联系方式:0475-*******

供应商(乙方):通辽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工农路中段怡人家园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137*****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保安服务,采购数量:1.0000; 1(年) ¥579,480.00 ¥579,480.00 1、保安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通过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经授权的单位组织的考试、审查合格,取得保安员证。 (二)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品行良好,不存在曾被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吊销保安员证等情形,并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三)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四)具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五)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履职规范 (一)保安员的基本职责 (1)应以“忠诚履职,守卫平安”为宗旨,维护执勤区域的安全秩序,保护人员、财产的安全。 (2)认真执行门卫制度、巡视巡查制度等各项安保工作规范,发现情况应及时上报;及时制止发生在工作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3)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4)所有保安员承担信息员工作,发现不安全、不稳定情况和信息,及时报保安队领导及医院保卫科。尤其是在医院安全、维稳特殊时期,要增强医院安全、维稳敏感性,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 (5)巡逻人员除履行以上岗位责任外,还应做到: A.不间断在院内巡逻,对重点部位要进行认真全面地巡查,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应及时报告。 B.及时清理医院内的商业广告、非法小广告等张贴物,涉及违法、煽动信息及时报保安队领导及保卫处。 C.对院内发现的可疑人员应进行仔细盘查,对发现的犯罪行为应勇于制止,并及时报告院方及保安公司和公安机关;在重要敏感时期和案件多发、易发部位开展便衣巡逻和蹲守。 D.发现失火、失盗应积极救助并保护现场,同时向院方及保安公司报告,向消防部门、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灭火、破案。 (6)服从特殊时期提升安保级别的相关工作安排,医院处理突发事件时,服从院方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二)保安员岗前备勤规范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 2、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整洁着装。 3、规范佩戴防卫器械,检查周边环境,做好上岗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三)交接班工作规范 保安员交接班时,应交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上级指示精神、防卫器械和门钥匙存放位置等,做好记录并在《保安岗勤记录本》上进行交接班签字确认。

合同金额: 579,48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玖仟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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