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沈阳市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沈阳市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TP*********001002 标段名称 沈阳市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皇姑区、沈北新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浩源水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姜玲玲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1.******% 426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91.0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浩源水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泛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姜玲玲 王阳 王晓宇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1.******% 1.******% 1.******%
工程工期 426 426 426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评审得分 91.06 84.38 80.93
企业业绩
1.黎明二街污水干线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2.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北三泵站(市政部分)监理
3.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第三批项目(永兴街、永裕街、洪滨路、光荣街项目)监理
4.2021年消防设施新建改造工程监理
5.南污三期进水管道工程监理
6.2019年沈阳市居民小区内网改造工程-工程监理
7.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第四批项目(腾飞二街、腾飞二泵站标段)监理
8.综合管廊(南运河段)供水管线建设工程监理
9.沈阳市首府新区给水配套工程-给水管道部分-监理
10.丁香地区给水配套工程(市政部分)监理
11.2019年消防设施新建工程监理
12.沈阳市首府新区给水配套工程-加压泵站部分(监理)
13.仙女河泵站、崇山西泵站改造工程监理
14.仙女河污水转输项目-南污转输管道工程-监理
15.沈阳水务集团“三供一业”泵站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16.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细河南路、南阳湖街、吉力湖街工程监理
17.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及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
18.2021年住宅小区给水配套工程监理
1.大伙房水库调水开发区区域一、二水厂给水管线连接工程监理
2.白塔四街(张尔路—创新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3.开发22路(浑河26街-浑河27街)给排水道路工程监理
4.背街小巷改造监理一标段
5.2022年断头路项目大东区新建道路工程(东振路东延长线、东建街)监理
6.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监理
7.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小浑河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8.双台子区利民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9.大东区三家子地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三标段监理
10.双台子区商南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1.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仙岛北路及和顺街等积水点工程-监理
12.城市更新民生保障行动项目二期-沈河区背街小巷工程监理一标段
1.宝马南侧规划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
2.浑南区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屯提升改造项目一 养竹村道路和排水工程监理
3.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第二批项目(新华路、永建街、洪海路)监理
4.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肇工系统一标段监理
5.接线路南段道路排水及附属配套工程监理
6.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第五批项目(广业西路)监理
7.重庆西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九龙坡区配套储备土地规划道路工程监理
8.浑河以北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监理第二标段
9.金谷二号路(金谷二号街西至金谷三号街)道路排水恢复工程监理
10.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沈大边沟排水系统等4项工程-望花北街泵站及雨水管道监理
11.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沈大边沟排水系统等4项工程-沈大边沟排水系统(二标段)工程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浩源水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泛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刘蓬 签于 2024/11/21 13:22:28
刘蓬 签于 2024/11/21 13:21:48

标签: 供水管网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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