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4-1103-FW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最多入围3家中标人,承揽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受法律咨询、文件审查、合同草拟、办理公告、说明、出具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2.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限内符合约定标准的,到期后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1年,续签不超过2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相关机构颁布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合伙人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人应执业8年及以上,有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等多方面的从业经验。投标人能够提供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含负责人),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3.4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5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1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5律所及其拟委派的律师于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受到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处罚,在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没有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原件和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14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677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9家时,方可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9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话:0431-********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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