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双峰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双峰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31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31

3、项目内容:双峰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详见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135*****87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伍拾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7月16日,完成日期:2027年6月15日。总日历天数:35个月。

2、地点:双峰县人民医院。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备案单位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峰县人民医院

八、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林贵 法定代表人:张德富

委托代理人: 毛永红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783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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