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商务要求(包括交货期、产品质量保证期、验收办法或考核办法、付款方式、其他商务要求内容等):
(一)、服务时间、验收方式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业务开通。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二)、质量保证
1、所投网络设备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 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三)、售后服务体系
1、成交供应商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承诺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质保期内采购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人员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4小时排除故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承诺及时通知采购方,如采购方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承诺对采购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过后,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承诺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方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和制造商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方在项目建设、网络使用中遇到的任何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提供支持并提供固定热线电话。
内容包括:
3.1 咨询
能够根据技术文件解决的一般性操作维护问题,一般不需作进一步的技术调查,具体包括:一般系统咨询、产品咨询、硬件咨询、软件咨询、数据咨询和资 料共享。
3.2 故障处理
指采购方在使用运营商产品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或者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运营商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运营商在确认用户的服务请求后,将安排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响应时间) 帮助用户进行故障定位,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指导用户排除设备故障。
(四)、业务的开通
1、业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到互联网的电路全程测通。成交供应商不负责采购方客户端网络设备的调测。
2、业务开通后,成交供应商或委托成交供应商下属机构向采购方提供业务竣工单。
?2.1 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验收核实, 本业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 采购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本业务实际开通日,以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代表与开通地点的采购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日期为准。
?3、成交供应商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使用业务计收月使用费。
(五)、通信和服务质量
1、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本合同,维护双方权益。
2、成交供应商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电路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保证 使用的业务畅通。
3、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 则自新的法律法 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4、由于采购方自备设备故障或采购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采购方自行承担责任, 并赔偿成交供应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因成交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本业务的正常使用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提前通 知采购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业务。
6、如成交供应商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成交供应商应当提前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应予配合。
7、双方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