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政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政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政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政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共有三家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深圳市瑞芝康健医养(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扶顺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对光明街道4户49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和失独家庭提供每月8小时家政服务,每月主动联系特殊家庭服务对象预定上门时间,了解服务对象具体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包括定期清洁家庭室内卫生、垃圾清理、家电表面清洁、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护理、制作家庭便餐,如发现特殊家庭人员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主动上报,对特殊家庭的信息要绝对保密。 服务期限:一年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6号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 月2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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