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南山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南山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南山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双桥街道办事处建设的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南山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4年11月2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海岸建设(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燕,投标报价:*******元,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嘉兴新禹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清,投标报价:*******元,工期:18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仙居县台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枫东,投标报价:*******元,工期:180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中发现浙江栩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舟山市恒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开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主要人员信息打印件无“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四川国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核查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第三条:“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 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上述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上述单位投标文件。

在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中发现:杭州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弘辉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河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乾锦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一鸿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洪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大治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封面造价工程师未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点第(1)条规定:“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并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上述投标单位的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上述单位投标文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22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 黄文浩 ,联系电话:058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翁欣超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580-*******

定海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0580-*******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双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清洁小流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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