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 | | |
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 | | |
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 | | |
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 | | |
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 | |
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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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 | 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 |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 | |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 | |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南阳市明山路(信臣路一杜诗路、范蠡路-
医圣祠路)道路工程石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CHZB2024-HW-02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南阳市明山路(信臣路一杜诗路、范蠡路-
医圣祠路)道路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中标人:泌阳县恒鑫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格:107.2680万元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82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5670179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路与仲景路交叉口西北角16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7-616205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阳市明山路(信臣路一杜诗路、范蠡路-
医圣祠路)道路工程石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HZB2024-HW-022
2、 项 目 名 称 : 南 阳 市 明 山 路 (信 臣 路 一 杜 诗 路 、 范 蠡 路 -
医圣祠路)道路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名称:泌阳县恒鑫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2、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3、质量:合格;
4、成交金额:1072680.00元
三、磋商小组名单:付东方(组长)、李如晓 、王云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打
七折计算后,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
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
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82号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5670179727
采购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1620588
地址:南阳市张衡街道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16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