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新区凤仙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预中标结果
红桥新区凤仙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红桥新区凤仙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六盘水红强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 | 29.02 | |||||
投标报价 | 59.86 | |||||
总分 | 88.88 | |||||
项目负责人 | 陶家发 | |||||
报 价(元) | ********.3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泸州通达路桥有限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 | 22.40 | |||||
投标报价 | 59.93 | |||||
总分 | 82.33 | |||||
项目负责人 | 陈刚 | |||||
报 价(元) | ********.62 | |||||
公 示 期 | 2016-11-10 | 至 | 2016-11-14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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