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昌朝阳天虹内场展示采购结果公示
2024南昌朝阳天虹内场展示采购结果公示
甲方:南昌长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耀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人员指定
为便于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人员(甲方指定:江铃;乙方指定汪佳平)为本合同项目中各自的联系人,处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进行协商,向其他方作出同意、确认或认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变动方通知前,有权拒绝变动方其他人员代为做出的意思表示;
为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经一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发至其他方的传真件同样视为发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位于西湖区朝阳天虹场地租赁服务,组织传祺汽车展览展示 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1月25日至 2024 年12月9日期间,排期 15 天;
进场时间:2024 年11月24日晚22:00;撤场时间:2024 年 12月9日晚22:30至次日早上7:00前完成清场。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
2、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具体构成为:
项目 | 数 量 | 单 位 | 展位尺寸 | 展位位置 | 合 计 |
朝阳天虹(场地租赁服务) | 15 | 天 | 4米*6米 | 中庭旁连廊 | |
提供税票、活动场地、进撤场服务 含税合计: |
3、以上总金额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支付除押金外其它费用,总金额*****元 。
甲方在签订合同后活动进场前7个工作日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项*****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作为活动场地租赁服务费;乙方需在收到上述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如因甲方遗失发票或损坏导致发票必须重开,给乙方造成税费、报失、报审费用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票内容: 展览服务费 。
发票性质:其他服务业发票。
5、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昌南京东路支行
户 名:江西耀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标签: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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