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73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2024〕73号
一、项目编号:N512*****240*****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中心医院精细化成本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瑞理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14层1421号
法定代表人:周玉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
相关供应商:四川锦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十里店213号4栋2单元9层904号
法定代表人:彭涛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8月19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9月12日,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6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参与评审,4家供应商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四川锦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熙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瑞理想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评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中标候选人。2024年9月13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四川锦喆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1中标供应商。截至2024年11月20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四川锦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我公司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不认可。
投诉事项2:四川锦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取消该公司中标资格。虚假提供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项目团队要求,我公司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不认可。
投诉事项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所投系统具有著作权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鉴于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资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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