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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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1-001
二、合同名称: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041*****958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联系方式:138*****6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18年8月3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发布,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2021年12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进一步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至少完成一轮监测”。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并于2022年完成试点项目,打通监测工作技术全流程,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随即组织各市将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并要求2025年前完成一轮监测工作。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首先对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进行了更新,最终厘定20家企业纳入本轮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目的是强化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掌握不同排放类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经营活动对周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预计产出以下成果:(1)20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方案》;(2)20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评估报告》;(3)《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成果集成报告》(含质控报告)。(4)监测数据和调查数据。包括20家监管单位基本信息、全部点位的监测数据、质控数据,以及资料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相关资料或信息。(5)《营口市耕地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及风险评估项目-土壤监测报告》四、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五、项目验收要求: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六、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按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待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项目款40%。之后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工作,待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后支付剩余60%项目款。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96,000.00元
合同金额:2,696,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周边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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