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制品深加工中标结果
竹制品深加工中标结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竹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竹制品深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龙下灌区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进行建设,建设地址位于茶陵县龙下灌区工业园。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6675 m2(约合25.0亩),总建筑面积52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竹筷、竹签生产车间及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附属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内容。生产规模为年产9000万双竹筷、1200吨竹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项目蒸汽锅炉烟气除尘脱硫废水、筷胚、竹丝蒸煮用水及锅炉用水。由于项目所在地城市污水管网尚未铺通,本项目锅炉烟气除尘水拟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锅炉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筷胚、竹丝蒸煮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拟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由厂区南侧排污口排入洣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根据《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相关参数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职工每人每天的生活用水量按照住宿160L、不住宿50L计算。本项目职工定员80人,其中40人住宿,40人不住宿,年生产天数按300天计;排污系数取0.8,则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72m3/d(2016 m3/a)。生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 、BOD5、NH3-N、SS、动植物油等,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分别为300mg/L、150mg/L、25mg/L、150mg/L、20mg/L。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与项目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拟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洣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 废气:项目粉尘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竹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竹屑粉尘;蒸汽锅炉燃烧竹木边角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SO2、NOx;厨房少量油烟。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竹料加工粉尘、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根据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在烘烤过程中不使用硫磺,无硫磺熏制烟气产生。 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竹料加工粉尘、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竹料加工粉尘由集气装置捕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锅炉烟气经旋风+水浴湿法除尘处理后经25m高的烟囟外排;油烟管道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经处理后外排对周围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下料机、开片机、拉丝机、成型机、磨光机、排风机等,噪声源强在7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底座、所有竹料加工设备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等措施,综合降噪量达到20dB(A)。且厂区夜间不进行生产。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原竹切割产生的边角废料、竹屑、竹粉尘以及锅炉炉灰、沉淀泥渣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本项目原竹下料、开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竹片、竹块等,废竹材边角料量约为1200t/a,另竹料加工过程中收集的竹屑及竹粉量(包括地面清扫粉尘)约为80t/a,这部分废竹材、边角料及竹屑竹粉经收集后其中约200t左右作为蒸汽锅炉的燃料,其余部分送至茶陵县铁合金炭厂用作生产原料,不对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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