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评估及处置项目合同公示

龙华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评估及处置项目合同公示

龙华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评估及处置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拟对龙华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评估及处置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评估及处置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现双方协商一致,甲乙方一致同意参照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情况(详见附件1),对原合同服务内容及支付方式(调整明细表详见附件2)进行如下变更:
一、变更服务内容
1、原合同乙方需提供监督性监测服务次数不少于1020次,现调减监督性监测服务次数232次,调减后乙方需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监督性监测服务次数为不少于788次。
2、原合同乙方需提供应急监测服务次数不少于100次,现调减应急监测服务次数16次,调减后乙方需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应急监测服务次数为不少于84次。
二、变更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已支付原合同款项合计壹佰柒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1,787,200元)。
1、合计调减金额为:陆拾陆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整(¥662,576元)。变更后合同总金额为:贰佰叁拾捌万陆仟叁佰贰拾肆元整(¥2,386,324元),含一切税费。
2、原支付方式第三期款调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乙方应完成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不少于620次,应急监测不少于75次,并提供阶段性项目服务成果验收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等付款材料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不少于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尾款调整为:乙方提交全部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等付款材料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不超过肆拾玖万玖仟壹佰贰拾肆元整(¥499,124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实际执法需求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环保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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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监测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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