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I标段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24〕06号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应芳芳、雷招华0578-*******
中标候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王萌 证书编号:豫141*****019*****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仟叁佰伍拾贰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元整(¥********元)
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序号 | 内容 | |
1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弋阳县县城防洪工程(城南段) 单个合同金额:6927.0334万元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弋阳县县城防洪工程(城南段) 单个合同金额:6927.0334万元 项目负责人:王萌 |
3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具有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省A |
中标候选人:杭州萧山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包钦锋 证书编号:浙133*****023*****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仟叁佰叁拾万元整(¥********元)
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序号 | 内容 | |
1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吉安市城市防洪高塘堤除险加固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5207.4147万元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吉安市城市防洪高塘堤除险加固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5207.4147万元 项目负责人:包钦锋 |
3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具有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省A |
中标候选人:浙江叁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松林 证书编号:浙133*****008*****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仟叁佰贰拾壹万伍仟零玖拾壹元整(¥********元)
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序号 | 内容 | |
1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张家坝港、下门坝港、杜甫港河道改道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2564万元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张家坝港、下门坝港、杜甫港河道改道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2564万元 项目负责人:刘松林 |
3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具有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省A |
中标候选人: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徐奎 证书编号:浙133*****016*****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仟叁佰柒拾壹万零陆佰玖拾贰元整(¥********元)
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序号 | 内容 | |
1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于田县巴什康苏拉克水电站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2万元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于田县巴什康苏拉克水电站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2万元 项目负责人:徐奎 |
3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具有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省A |
中标候选人:浙江天泽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邵腾龙 证书编号:浙133*****018*****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仟叁佰捌拾玖万叁仟捌佰陆拾捌元整(¥********元)
工期:24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序号 | 内容 | |
1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江山市长坑垄水库备用水源提升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1668万元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江山市长坑垄水库备用水源提升工程 单个合同金额:*****.1668万元 项目负责人:邵腾龙 |
3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具有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省A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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