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南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11:2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11月07日 | 中标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沈献博、胡可、李洪泽 | ||
总中标金额 | ¥194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阳市新华东路东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阳市新华东路东端
二、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YZJXJ2016-101
审批编号:宛财采购526号
四、采购内容:无人机一台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2016年11月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评审日期: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
八、评审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评标室
九、询价小组成员:沈献博、胡可、李洪泽
十、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郑州富环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16号10号楼东3单元3层030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陆佰圆整(¥194600.00元)
成交标的:
序号 | 设备、品牌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1 | 专业四旋翼无 人机 | KWT-Z4M *1、防水性能:具备中雨防水(防水等级≥IPX4)。*2、故障保护:电机故障时能安全迫降,信号失联报警自动返航功能。*3、标载续航时间:(含摄像机、云台和图传)40min@500米以下海拔。4、摄像机功能:具有光学摄像挂载功能。*5、图传有效距离:≥5km。 | 台 | 1 | 194600 |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E-mail:nyhyzb@163.com
十二、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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