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游环线提升改造项目诸葛镇段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游环线提升改造项目诸葛镇段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政采磋商新(2024)002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滨竞磋-2024-33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诸葛镇人民政府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游环线提升改造项目(诸葛镇段)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伊滨政采磋商新(2024)0021号-1诸葛镇人民政府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游环线提升改造项目(诸葛镇段)监理项目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华夏路44号310,200.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诸葛镇人民政府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游环线提升改造项目(诸葛镇段)监理项目本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付法凯、赵利梅、林顺业(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伊滨财〔2013〕110号文件,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单位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诸葛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诸葛大道
联系人: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建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1408
联系人:都女士
联系方式:159*****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联系方式:159*****5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一体化 提升改造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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