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

项目编号

H6GC24A02G112

招标人

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孟工

电话:0556-*******

最高限价

*******.00元

代理机构

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电话:05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11.22 9:00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

投标价(元)

*******.25

项目负责人

陈义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31*****020*****

技术负责人

顾铭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业绩一:毫州市第三水厂地表水厂建设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城区供水分区计量建设项目

业绩二: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工程一期 GIS 系统及分区计量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投标价(元)

*******.00

项目负责人

汪海燕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11*****021*****

技术负责人

李琪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业绩一:化德县城镇供水系统改造工程二期工程(供水系统智慧水务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中科大国祯大厦

投标价(元)

*******.00

项目负责人

刘志诚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085

技术负责人

郏继广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业绩一:定远县 2020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 期自动化控制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 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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