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站新区商贸中心建设中标结果

南站新区商贸中心建设中标结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南站新区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南站新区商贸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于茶陵县经济开发区南站新区,总投资55453.67万元,总用地面积106113.77m2,总建筑面积169966.11 m2;主要建设3栋3F装饰灯具市场,4栋3F五金电器市场,4栋3F电迅器材市场,2栋3F精品日杂市场,2栋3F窗帘布艺市场,6栋4F服装服饰市场,2栋4F餐饮娱乐中心,4栋6F商务办公及市场配套商业大楼和停车场、道路、绿地等辅助工程并完成给排水、供电、消防、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购置与安装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施工期间废气来源主要是机械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和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少,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建立围挡等措施。营运期考虑到商业区包含餐饮业,餐饮业厨房主要产生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对环境造成影响。餐饮区预留专用排烟通道至高空排放,商家入驻时由有资质单位另行环评。总体上来说,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经综合分析论证,营运期废水排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行。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施工期噪声来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在本项目选址区四周设置围墙、临时隔声屏障、加强施工作业管理。施工单位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夜间连续作业的,应事先征得周边居民同意,并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方可进行。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公建配套设施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在经过减振、消声以及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排放标准限值。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施工期间会产生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要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点进行安全填埋,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营运期只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做好废物处置工作,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 商贸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