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标段二[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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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标段二)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标段二)(招标编号:GPZB******-GDWZ**1)于2*24年11月1日发出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文件获取以及投标保证金需汇入的银行账户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变更通知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变更通知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变更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获取以及投标保证金需汇入的银行账户修改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中路支行
相关说明
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2*24年11月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标段二)[招标编号:GPZB******-GDWZ**1]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24年11月23日**时**分至2*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启业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高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元) | *******.84 | *******.19 | |
*"> 综合得分 | 93.95 | 87.27 | 84.42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 彭超/粤244******13*5361 |
窗体顶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评标以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审计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1号保利中达广场2号楼广物中心26楼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日 期:2*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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