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A10标段红砂岩水洗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A10标段红砂岩水洗场临时用地位于中宁县恩和镇境内,临时占用土地面积0.6632公顷,主要用于红砂岩水洗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宁夏昕成信工贸有限公司已完成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A10标段红砂岩水洗场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申请复垦验收。我局会同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恩和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杨春海 联系电话:0955-*******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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