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预中标结果
智慧城市预中标结果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丹阳市智慧城市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6-41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台)委托,就丹阳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组织了资格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丹阳市智慧城市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6-4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丹阳市。
2、项目用地: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丹阳市,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同的项目建设用途通过出让或划拨的方式交由项目公司使用。
3、项目规模:根据项目可研,项目总投资约为14698.92万元,具体投资额以项目公司实际投入并经政府指派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
4、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丹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台)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单位,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台)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项目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并由项目公司负责约定范围内大数据中心、智慧停车设备和智慧照明设备的运营;在授权期限结束时将项目整体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
(2)本项目由丹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出资人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参股比例为40%,社会资本参股比例为60%,双方均以现金出资。
(3)政府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5、采购需求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约定范围内大数据中心、智慧停车设备和智慧照明设备的运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6、计划运营期限:15年(含3年建设期)。
7、项目回报机制:信息化服务收入、资源租赁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
上述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格预审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10月20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信息。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11-11
评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建平、沙涛、倪俊、王宇月、顾爱平
五、资格预审确认信息: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可以参加本项目下阶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1、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浙江欧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中兴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标签: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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