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法律服务
1.1?为日常行政行为、各类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
1.2?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决定论证及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1.3?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1.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
1.5?受邀列席*联席会、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参与研究相关事务并提供法律意见;
1.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和法律咨询,对聘用单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7?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1.8?协助处理涉及重大公共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协助处理涉及执行、查封、扣押等紧急法律事务;
1.9?为加强行政管理和推进依法治校、法治校园建设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1.10?其他日常工作。
1.11?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后,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当向客户出具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专项法律服务
2.1?受委托参与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2.2?受委托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尽职调查、谈判、签约,协助有关单位草拟、审查、修改重大协议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
2.3?受委托参与涉及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诉讼活动;
2.4其他需要提供专项服务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