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肺复苏机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关于心肺复苏机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我院拟购置心肺复苏机1台,于2012年12月4日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确定南京晟双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中医医院医疗器械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无锡市中医医院医疗器械科 2012年12月5日
标签: 心肺复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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