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智慧食堂应用设备采购项
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A12H999N2409500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智慧食堂应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五、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诚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七、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一2024年11月25日
八、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企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不含税):75.00%:
免费维保期:6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市派客朴食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费率(不含税):75.00%:
免费维保期:6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不含税):55.00%:
免费维保期:6年。
九、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
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
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绿地中心D
座54F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何云峰、1816088120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
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留标业务专用章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