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巷镇裔家村老坝涧南10.77亩四荒地招租
方巷镇裔家村老坝涧南10.77亩四荒地招租
乡镇(街道) | 方巷镇 | 村(社区) | 裔家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14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0.77亩 | ||
项目描述 | 该四荒地位于方巷镇裔家村老坝涧南,面积约10.77亩,租赁用途: 生产加工。交易期限3年,交易底价3000元/年/亩,报名保证金1940元。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因出租土地上现有建筑物等,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必须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胥189*****338),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并就除土地租金之外的现有建筑物赔偿等费用与招租单位进行确认。未作了解、查勘并进行确认而参加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影响报名,责任自负。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6、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7、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8、本项目交易成功后中标人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9、不接受联合报名。10、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1、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小运河河滩边 南至:王朝发田北 西至:老杨菱路水沟边 北至:老坝涧边 | ||
流转用途 | 其他 | ||
补充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采取线上交易。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项目竞价完成后即视为成交,若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3、招租单位负责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确保无纠纷。 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方巷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审批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jpg 签字表1.jpg 签字表2.jpg |
所有权人 |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11-15 14:40至2024-11-22 14:40 |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或方巷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22 14:40 | ||
交易时间 | 2024-11-22 15:00 | ||
交易地点 | 网络竞价大厅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四荒地位于方巷镇裔家村老坝涧南,面积约10.77亩,租赁用途: 生产加工。交易期限3年,交易底价3000元/年/亩,报名保证金1940元。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因出租土地上现有建筑物等,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必须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胥189*****338),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并就除土地租金之外的现有建筑物赔偿等费用与招租单位进行确认。未作了解、查勘并进行确认而参加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影响报名,责任自负。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6、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7、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8、本项目交易成功后中标人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9、不接受联合报名。10、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1、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交易面积 | 10.77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940.00 | ||
交易底价 | 30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22 15:00~2024-11-22 15:1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0.00元/年/亩 | ||
底价 | 300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周玉明 | ||
成交日期 | 2024-11-22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胥*,电话:189*****338),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意向承租人根据“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参与报名。 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3、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周 | 联系电话 | 138*****746 |
姓名 | 胥 | 联系电话 | 189*****338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公告1.jpg 公告2.jpg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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