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州市绿色建筑城镇区域性土壤氡浓度水平调查评估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州市绿色建筑城镇区域性土壤氡浓度水平调查评估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绿色建筑城镇区域性土壤氡浓度水平调查评估
三.采购项目编号:-21-2016-344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10-20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6-11-11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1:温州市绿色建筑城镇区域性土壤氡浓度水平调查评估 | 金额汇总:0 |
供应商名称:温州嘉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温州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
标项2:温州市绿色建筑城镇区域性土壤氡浓度水平调查评估 | 金额汇总:412000.0 |
供应商名称:温州嘉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温州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项 | 1 | 412000 | 412000 | /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俊彦、吕德顺、徐新跃、徐林海、黄童俊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府东路56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936
地址:汤家桥国大广场一号门90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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