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铁路公安局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铁路公安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4: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智、徐烨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祥楠、赵旭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铁路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丑警官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孔祥楠、赵旭 024-********

一、项目编号:LNGB*******(招标文件编号:LNGB*******

二、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诚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熊岳镇站前街(金和家园B区4号楼网点7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折扣率(%):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诚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公安局定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沈阳铁路公安局机关、警官之家的内部房屋修缮、零星维修、防水补漏、墙面铺贴、地面修补、水电安装、门窗维修更换、公共卫生间修缮、土建施工以及采购人需要提出的其它维修维护等服务。 1.采购人可对供应商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开通7×24小时保修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3.供应商应自觉自愿的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考核、指导和监督。
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相关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不足,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合同期内,供应商所需要的作业、管理、设备停放等用房、用地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6. 供应商必须保证执行相关施工作业安全的规定,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对作业人身安全负责。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相关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公安有关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供应商赔偿全额经济损失,并取消维修资格。其中:
(1)电路维修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电工证(有效期内)。
(2)维修人员必须提供人身伤害意外险。
7.供应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成交项目管理期间内如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8.服务过程中,如果提供的服务需要特殊资质的,在采购人允许的前提下,供应商报请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并承担质量、安全、质保的连带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验收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智、徐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        

联系方式:丑警官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孔祥楠、赵旭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赵旭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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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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