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czqjcq******-001
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于2024年11月08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2024年11月26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六标段:吴敬梓路90号东边第八间
成交人:陶同明
成交金额:柒万贰仟元整/三年(*****.00元/3年)
项目单位名称: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发奎
联系电话: 158*****833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魏伟伟
联系电话:151*****762
收费标准:依据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000.00元
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0550-*******。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项目单位: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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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吴敬梓路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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