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口镇威虎山水毁农田护坎恢复工程合同公告

大江口镇威虎山水毁农田护坎恢复工程合同公告

大江口镇威虎山水毁农田护坎恢复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26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4)152-1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大江口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大江口镇威虎山水毁农田护坎恢复工程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大江口镇威虎山水毁农田护坎恢复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15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大江口镇威虎山水毁农田护坎恢复工程

6、项目经理:简敏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叁拾壹万零捌佰柒拾伍元贰角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合同金额(总价)

1

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见合同

附件

/

/

*******.20元

(3)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1月1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大江口镇人民政府 乙方: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舒叶 法定代表人:吴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溆浦县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外南街181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支行

帐 号:8100 0049 6828 0000 01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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