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金堂财采〔2024〕处字第17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金堂财采〔2024〕处字第17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金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美迅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市高新区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630室

被投诉人1: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政府二办区11楼

被投诉人2: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12层1201号

相关供应商:高精特(成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ocg国际中心b座17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于2024年8月16日发布磋商公告,2024年8月30日组织评审,2024年9月5日发布成交公告,2024年9月27日签订采购合同,并已开始履约。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根据质疑答复综合整理的评审委员会给出的扣分依据,针对“技术服务方案”,我司的方案有9项内容存在不足的扣分项,应扣22.5分,但我司该项得分为9.1667分;针对“项目实施方案”,我司的方案有5项内容存在不足的扣分项,应扣10分,但我司该项得分为11.3333分;针对“售后服务与培训方案”,我司的方案有5项内容存在不足的扣分项,应扣7.5分,但我司该项得分为14分。评审委员会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2:根据质疑答复综合整理的评审委员会给出的扣分依据,并未详细说明每项扣分项的具体标准:“仅有框架或标题”、“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方案内容与要求不符”、“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表述存在歧义”的具体评审标准是什么。全由评审委员会主观判断,没有客观依据,评审委员会有巨大自由裁量权,通过主观分,帮助意向供应商高价、高分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金堂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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