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投处〔2024〕37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投处〔2024〕37号
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投处〔2024〕37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会议室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中辉腾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26层2612号
被投诉人1: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被投诉人2: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7段129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86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
四、基本情况
成都中辉腾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10月15日就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511*****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0月20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4日向成都中辉腾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成都中辉腾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2024年10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未依法终止评审,评审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2:中标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暂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南充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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