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第七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第七中学
行政区域 大武口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9: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杰(采购人)、姜梅英、刘莉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丹阳
项目联系电话 0952-*******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第七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街道黄河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海龙095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丹阳0952-*******
附件:
附件1 石嘴山市第七中学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NXZM[2024]NK043号(招标文件编号:NXZM[2024]NK043号)

二、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七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鸿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北3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石嘴山市第七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折扣率(%):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鸿业商贸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第七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石嘴山市第七中学学生食堂 质量合格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各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的最新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和加工制作所具备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等,肉类还需遵守《动物检疫法》,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产品农药残留不得超出食品安全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杰(采购人)、姜梅英、刘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宁招协[2023]31号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每年60万元以下6000元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第七中学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街道黄河西街        

联系方式:马海龙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罗丹阳0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丹阳

电 话:  09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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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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