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永定财采计[2024]153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沈苏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4]153号
3、项目内容: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易斌奇
6、联系电话:135*****79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05日。总日历天数:15天。
2、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六个街道(乡镇)卫生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
验收标准: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项目部验收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1-2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六个街道(乡镇)卫生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邓朝晖 法定代表人:秦柳青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4-******* 电 话:151*****284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
开户银行:工行苏州分行新区支行
帐 号:110*****09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点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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