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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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27 11:07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11*****26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龙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丰乐大道路丰乐镇政府大院内
成交金额: 73.5万元/年(经营性酒店租金)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及公务接待等。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期限:服务期5年,合同1年1签。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考核不合格不得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1 | 肥西县丰乐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 肥西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
2 | 肥西县三河镇机关餐厅服务外包采购 | 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
3 | 2023年上派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政府 |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昌群、周礼玲、鲍远星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平安东苑B区门面364号,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大楼1楼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坤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平安东苑B区门面364号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2024年11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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