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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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02

二、合同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技术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中县水利局

地 址:和平街东段九号

联系方式:138*****307

供应商(乙方):盘锦禹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大洼县田家镇汇美建材交易中心B区11栋21号商网

联系方式:138*****3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其他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7,324.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格宾石笼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36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管材PVC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4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管材PE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8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土工布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8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砌筑块石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2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土工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56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砂浆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混凝土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1,2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止水带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8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钢筋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76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粉煤灰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47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粗骨料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54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细骨料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38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水泥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二、检测方式与原则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三、检测内容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四、检测依据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五、检测实施过程1、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2、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3、安全措施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六、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170.00元

合同金额:307,764.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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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监督抽样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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