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024年9月高纯气体年度采购三次寻源中标公告
材料2024年9月高纯气体年度采购三次寻源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241*****767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3 23:13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14 23:13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141*****0003"> HY141*****0003 | 空气 | 工业用空气 40L | 60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一氧化碳 | 99.99% 40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二氧化碳 | 99.99% 40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乙炔 | 99.99% 40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气化标气 | CO2:10% O2:0.50% N2:3% CH4:200ppm CO:60% H2:26.5% 4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变换标气 | CO2:30% O2:0.50% N2:3% CH4:0.50% CO:20% H2:46.0% 4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合成标气 | CO2:5% O2:0.50% N2:10% CH4:5% CO:10% H2:69.5% 4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动火标气 | H2:1% CH4:0.50% CO:1% N2:97.5% 4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41*****0017"> HY141*****0017 | 甲醇标气 | 甲醇:1000ppm 4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41*****0005"> HY141*****0005 | 硫标2 | H2S:5% COS:0.50% 4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硫化氢标气 | H2S:30ppm COS:30ppm 平衡气:氮气 4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 | 硫化氢标气 | H2S:10ppm COS:10ppm 平衡气:氮气 4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41*****0002"> HY141*****0002 | 非甲烷总烃标气2 | CH4:800ppm 8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41*****0003"> HY141*****0003 | 液化石油气 | 乙烷:0.05% 丙烷:平衡气 丙烯:0.3% 异丁烷:1% 正丁烷:0.2% 反-2-丁烯:0.2% 丁烯-1:0.5% 顺-2-丁烯:0.3% 异戊烷:0.5% 正戊烷:1% 8L | 1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41*****0001"> HY141*****0001 | 标气(CO2) | (1%CO2;平衡气:高纯氮气)8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41*****0006"> HY141*****0006 | 标气(CO2) | (80%CO2;平衡气:高纯氮气)8L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010005"> HY*****1010005 | 标气(O2) | 8L:02 0.4% 平衡气:氮气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020020"> HY*****1020020 | 标气 | (O2 8%) (N2平衡气)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080017"> HY*****1080017 | 标气 | (8L)硫化氢(7.97ppm),羰基硫(6.93ppm),氢气(平衡)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010002"> HY*****1010002 | 标气(CO) | (8升):CO 2% 平衡气:氮气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020013"> HY*****1020013 | 标气(CO2、C0、H2) | (8升):CO2 10% ,C0 20%,余:H2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1030011"> HY*****1030011 | 标气(CO2、C0、H2) | (8升):CO2 5% ,C0 35%,余:H2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HY141301110018 | 标气 | CO(62%),CO2(10%),HS2(0.5%),N2(1.0%),AR+O2(0.1%),COS(0.1%),CH4(300ppm),H2(平衡气)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HY141301020001 | 标气(O2) | CO(0.1%),O2(19.5%),N2(平衡气)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HY141201010007 | 标气(H2S) | (8L)硫化氢(1.00ppm) 氮气(平衡)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HY141202020002 | 硫化氢标气 | (4L)硫化氢(0.5ppm),羰基硫(0.5ppm),氢气(平衡)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
HY141202030005 | 硫化氢标气 | (4L)硫化氢(4ppm),羰基硫(4ppm),氢气(平衡) | 2 | 瓶 | 2025-12-31 | 年度计划 |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周村村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固定总价(说明单价)。包括所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等相关服务费、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运输等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工作;
4、报价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报价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及时间:
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货物货到验收合格,供货方提供本批次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采购方支付本批货款的100%(承兑结算)。
2、支付地点:华昱公司。
四、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送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送货。
2、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指定地点。
3、交货要求:供货频次不确定,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五、运输方式:公路。
六、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七、供应商须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务必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八、样品要求:无。
九、其他要求:无。
十、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 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一、二级单位监督电话:0356-3668985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1、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物料清单
2、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报价产品国标标准(其中各项标准以最新版为准)
3、技术参数:详见物料信息技术规格要求。
4、包装及运输要求:
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产品的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出卖人承担因产品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品毁损风险。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
出卖人应在货物运输前日以邮件或邮寄等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通知买受人。对超大和超重的货物(长、宽、高和体积),出卖人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买受人作好接货准备。
出卖人负责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相关运输、保险等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及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5、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送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送货。
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指定地点。
交货要求:供货频次不确定,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质保期:12个月。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全部所供产品为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符合我公司技术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的产品。
6、验收标准:(1)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2)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使用期限大于一年,在正常使用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自出卖人重新更换新品后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运输等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工作; 4、报价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报价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请报价人根据本公司实际谨慎报价,务必一次到位。 2、请按要求填写附件一:报价表、附件二: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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