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县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平南县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和《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人社发〔2024〕27号)有关要求,我办已完成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4年度平南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3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平南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南县教育局310室,邮政编码:******),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平南县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平南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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