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室外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室外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五河县赢财牛屠宰加工厂项目室外配电工程
2、项目编号:HC-2024-GC030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项目预算:120.*****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15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
7、招标人代表:马现维;联系方式:
8、本项目经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8.1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莱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119.******万元
(2)工期:45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张亚飞、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913;
8.2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天意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120.******万元
(2)工期:45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笪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7158;
8.3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钜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120.******万元
(2)工期:45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马浩、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774;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周曼
10、联系方式(电话):181*****159
11、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1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13、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公示单位:五河县城乡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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