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EP项目反应器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EP项目反应器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EP项目反应器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EP项目反应器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EP项目反应器
二、公示时间:2024-11-27~2024-11-29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天津市世纪道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福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业绩 | 1、国能广投北海二期扩建工程脱销设备反应器及出口烟道,签订时间:2024年6月28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2、天津石化南港乙烯烟气脱硫除尘项目钢结构配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3、陕西龙华集团煤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炭分级分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脱硫除尘、脱硝工程钢结构配置,签订时间:2022年7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4、国神集团亿利电厂#1-#4(4×200MW)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钢结构(#4机组-1),签订时间:2021年4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5、南京龙源陕西榆能化学材料煤制120万吨/年乙二醇一期40万吨启动热电装置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3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6、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X135MW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项目钢结构(#1机组),签订时间:2021年6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7、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1X60MW机组脱硝SCR改造工程EPC项目钢结构,签订时间:2021年6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8、印尼泗水MSE纸厂1x35MW自备电站项目煤斗、平台扶梯、烟风道及支架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0月17日,买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山西潞安集团古城煤矿乏风氧化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买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0、海拉尔项目钢结构产品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6日,买方:天津高能时代大气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11、恒新环保岛项目脱硝系统分包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买方: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12、中锦(杭州)供应链有限公司3000t/d气态悬浮焙烧炉项目专用设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5月11日,买方: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3、吉林石化烟风道及结构件,签订时间2024年4月8日,买方: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14、泰国农垦锅炉主钢架,签订时间:2024年5月8日,买方: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等合格业绩 | 1、业绩名称:脱硝支撑结构、签订时间:2022年7月29日、买方:哈尔滨电气环保有限公司;2、业绩名称:SCR反应器和烟道、签订时间:2021年5月、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3、业绩名称:脱硝支撑结构、签订时间:2023年9月8日、买方:哈尔滨电气环保有限公司;4、业绩名称:燃烧器连接风道、签订时间:2023年6月6日、买方: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5、业绩名称:刚性梁、签订时间:2022年10月9日、买方: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e*******@chnenergy.com.cn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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