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中部集中供水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尼勒克县中部集中供水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尼勒克县中部集中供水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尼勒克县中部集中供水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ZQ********
三、采购单位:尼勒克县水利局
四、采购内容:
社会资本方负责尼勒克县中部8乡镇农村集中供水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政府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尼勒克县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合作期限:21 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尼勒克县水利局的委托,于2016年11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尼勒克县政府办公楼2楼会议室准时召开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会,在尼勒克县财政局、尼勒克县发改委的监督下,经论证专家认真细致的评审,最终论证结果如下:
1、杨亮 尼勒克县法制办
推荐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充足;熟悉本地地理环境,管理方便;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2、朱远洋 尼勒克县财政局
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优越的地域优势;属于本地企业;提供的投标文件规范整齐、内容按要求编制完整;资金有保障,无拖欠帐款和企业负担;推荐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可以作为放心的中标人。
3、冯新宁 尼勒克县环保局
该项目因为是集中供水工程,取水为水库地表水,项目运行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加强后续的运营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同意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4、付旭 尼勒克县农行
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对水源、水质要求较高,运营期长达20年,根据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公司资金已到位,属于本地资金;建议推荐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的采购单位。
5、辛冲 尼勒克县水利局
投标文件能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方案相对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收益共享机制比较合理;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管理人员列表简单建议完善,并要配备各类管理人员;同意推荐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所有专家一致同意尼勒克县中部集中供水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且末县臣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单位: 尼勒克县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解放路15号
联 系 人:罗 琴 电 话:****-*******
成交金额: 7786.87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仟柒佰捌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
项目期限: 21 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五、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联系人:雷 鸣
六、公示期限:
《关于转发财政部 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6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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